关于做好2008年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为了满足西部地区对高层次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更好的促进东西部交流与合作,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与浙江大学联合实施了“西部地区干部(MPA)教育计划”。为做好2008年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学制

    (一)招生条件

    1.新疆自治区在编正科级以上公务员(2008年3月31日前任职)。

    2.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4、工龄5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为2008年3月31日),年龄、性别不限。

    (二)学制

    西部MPA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两年,授课方式为每年至少在浙江大学集中学习二至三个月。学员完成全部培养环节,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后,颁发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二、报名程序与要求

    (一)考生预报名

    各位考生在6月30日前向新疆自治区西部办报名,同时报送填好的下述材料:

    1.《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学习申请表》(附表1);

    2.《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情况登记表》(附表2);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工龄证明1份,要求写明如下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在本单位工作的起始时间,实际工龄、行政职务等,并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6.《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业绩表》中所列举的成果复印件1份。

    (二)新疆自治区西部开发办负责资格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及推荐,并填写《推荐资格证明》(附表3),报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人才开发与法规组、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备案。

    (三)考生正式报名

    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会在正式报名前与初选通过的考生联系,考生接到通知后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

    1.《浙江大学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将在6月中旬公布,请查看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站(http://grs.zju.edu.cn/yjszyxwl/notice/ yjszyxw.asp),了解2008年考试科目、联考辅导资料、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2.正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7月10日前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会公布各地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具体方法。报名工作由所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务请各位考生明确所在省市网上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3.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会在正式报名前与初选通过的考生联系,考生接到通知后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

    4.正式报名时,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此表可在网上下载),要求:

   (1)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由各地省级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肆份,在录取阶段时向浙江大学递交。

    三、复试、录取及学习费用

   (一)复试及录取

    1.录取工作由浙江大学组织和确定,学校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政策并结合西部考生的分数情况确定全国联考复试分数线。

    2.复试工作由浙江大学组织,在指定的地点统一进行。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考试与综合素质考核。政治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学校统一命题。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方式。

    3.对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采取差额录取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由联考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各占50%。

    (二)学习费用

    每位录取学员须交纳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3.3万,其中,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浙江大学联合补助1.1万元/人,考生个人自负2.2万元/人。

   联系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电话:0571-87951776、87951142

   传真:0571-87951142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人才开发与法规组

   电话:010—68502786、68502783

   传真:010-68502782

   新疆自治区西部办:何伟红孟晓军

   电话:0991—2835625、2805131

   传真:0991—2835625

   附表:1、《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学习申请表》

   2、《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情况登记表》

   3、《推荐资格证明》

   4、《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业绩表》





                                                 自治区西部开发办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